摘要
当前法学教育中,法学伦理课程或不开设,或为选修,或不够重视,加之司法考试内容庞杂,难度增加,法科学生、法学伦理教育备受轻视。社会转型时期,社会道德滑坡,人生信仰缺失,更加重了法律人的伦理危机。法律人乃至法科学生的法律伦理,直接关涉立法及法律之正确理解和运用,决定抽象和具体正义的实现,故应当及时改革当前的法学教育模式,将伦理教育作为核心课程,改进教学方法,培育具有正义和善良品格的法律人。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3期127-128,共2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
基金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9年度校级项目“法律专业法律伦理教育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