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我国GAP的发展及成效
(一)发展历程1997年欧洲零售商农产品工作组(EUREP)在零售商的倡导下提出了“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GAP)”,简称为EUREPGAP:2007年9月7日EUREPGAP宣布将名称和标识更改为GLOBALGAP。中国国家药品监督局于2002年6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AP)。
出处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2010年第4期52-54,共3页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o-Products
基金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资助(2008BAD92B08和2008BADA5B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