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等的意蕴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被不断丰富,既包含形式平等,又包含实质平等。法治视野下的平等既是原则,也是权利,其含义包括立法平等、适用法律平等和受法律的平等保护。平等允许合理差别存在,但严格禁止歧视。平等权在效力上能拘束国家的立法、行政与司法机构的权力行为,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拘束一些私人行为,从而推动国家的法治进程。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98-100,共3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
基金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基地重大课题(06JDXM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