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展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主体是一群从六七岁至十一二岁的儿童,他们天真活泼,对事物充满了好奇心,但因为其年龄小,缺乏独立性,活动组织能力较弱,必须有成人陪同和监督。由于学校教师数量有限,活动只能寻求家长的支持与帮助,而且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也是素质教育的一贯追求。因此,学校和教师在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时必须采取一系列的策略推动家校合作,保障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本文结合相关案例,浅谈综合实践活动的家校合作策略。
出处
《小学教学参考(综合版)》
2010年第7期101-101,共1页
Reference for Elementary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