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国前,我国的医疗机构以个体办为主,解放以后的近50年来,个体医已占有一定的比例.实行市场经济以来,个体医的发展速度更为惊人,特别是在医疗保障制度尚未建立的中小城镇,发展尤为迅猛,有的已形成医疗一条街、我县地处苏北,农村由于推行了合医不合药的集资医疗制度,集体办医,一村一室的农村卫生室较为巩固,个体医己无市场.而在县城,虽经年年整顿,月月打击,医疗市场的混乱局面始终难以解决.在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时,我们采取组建联合诊所的办法,解决了县城个体行医乱的问题.现将做法与体会介绍如下,供同道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