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孔子乐论作为儒家乐论的奠基,是历代学者最为重视的研究领域之一。而其中关于《论语》中"乐正"一词的界定,对于孔子乐论的研究具有重大意义,但学界对此从来没有统一的定论,其中主要存在"正其篇章"、"正其乐曲"和"乐官之长"三种说法。笔者通过对《论语》文本自身对"乐"与"正"两字阐述的分析,认为"乐官之长"说最为符合孔子的原意。而这样一种对"乐正"的界定,说明孔子并非完全的保守派,他看到了艺术之"乐"具有政治道德之外的意义,此为孔子乐论的精髓所在。
出处
《船山学刊》
CSSCI
2010年第3期132-135,共4页
Chuanshan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