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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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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会各研发中心、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示范园): 为使本行业实现企业科技创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废旧轮胎资源的综合利用,根据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轮胎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审批管理办法》(中轮循协字【2008】9号文件)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凡被命名为研发中心、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示范园)的单位,每年终前应将其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给协会;
出处 《中国轮胎资源综合利用》 2010年第6期48-48,共1页 China Tire Resources Recyc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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