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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布今年刑事赔偿标准 日赔偿额为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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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转发2009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日赔偿额由原来的111.99元增加为125.43元。
出处 《中国人大》 2010年第14期4-4,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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