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冒牌”司机撞人赔21万 雇佣公司追偿仅获8.5万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8年10月29日。某公司驾驶人祁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与李某发生事故,致使其当场死亡。经交警认定,祁某未驾驶准驾车型且超速行驶,在事故中有过错。2009年7月22日,法院以公司系祁某雇主为由.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21万余元。
作者 杨克元
出处 《道路交通管理》 2010年第8期69-6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