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1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1次会议、2010年2月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26日起施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10年第4期10-12,共3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