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乡镇村体制经历了乡镇(行政村)政权并存、乡政权制、人民公社制和乡镇村体制等四个阶段的演变。20世纪80年代重建的乡镇村体制在实践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其自身所蕴含的两大关系,即乡镇政权与村的关系、农村基层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也存在着尖锐的矛盾。认真研究并处理好这两大矛盾,对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改善中国农村的治理结构,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出处
《农业考古》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71-173,共3页
Agricultural Archae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