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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治的无锡样本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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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共有部位的收入就应该属于业主共有”,这是无锡市春江花园的业主一直认的“死理儿”。在2008年3月以前,春江花园业委会还一度以为,可以和物业公司联手共创和谐社区,他们甚至向物业提出,“可以保证物业公司管理成本,并且按照无锡市规定的最高利润标准8%支付利润,前提是共有部位的收入归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的提议遭到物业公司的拒绝,没办法,业委会决定“亲兄弟,明算账”。
作者 张宝珠
机构地区 《社区》编辑部
出处 《社区》 2010年第22期8-11,共4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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