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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进一步明确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制度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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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认监委继国家质检总局、财政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后,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要求:(1)认证制度的名称为“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制度”,认证证书名称为:“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并公布了证书式样及认证标志;(2)已发布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按上述要求执行。详细内容可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公文公告栏进行查询。
出处 《信息技术与标准化》 2010年第8期16-16,共1页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Standard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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