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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推行基本药物电子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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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药监局日前通知要求,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至少涉及3500家药企,业内预计药企需至少为此出资20亿元。
出处 《上海医药》 CAS 2010年第8期384-384,共1页 Shanghai Medical & Pharmaceutical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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