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向境外付息:漏不掉的预提税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招致非议的955号文 金融机构对外支付利息需要按照规定扣缴企业所得税(预提所得税)其实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情。早在2008年11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955号)就对加强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做出了3条规定:
作者 王骏
出处 《财会学习》 2010年第8期53-54,共2页 Accounting Learn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