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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延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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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期限由2010年5月31日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 商务部表示,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不仅促进了汽车消费,更重要的是加快了淘汰高排放、高污染“黄标车”和老旧汽车的进程。截至2010年5月31日,全国共办理汽车以旧换新申请车辆12.7万辆,补贴金额17亿元,拉动新车消费150亿元。
出处 《中国道路运输》 2010年第8期68-68,共1页 China Road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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