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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不报案交警判同责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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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北省武汉市 杨先生: 最近,易某无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与骑车突然横穿公路的韩某相撞,致使韩某左腿骨折。事故发生后,双方当时均有报案条件,但未及时报案。因事故现场已被破坏.交警就认定为双方负同等责任,这样判法是否正确?
出处 《伴你同行》 2010年第8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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