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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可独立承担财政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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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农业部、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农业生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有关财政资金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通知要求凡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均应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
出处 《北方牧业》 2010年第12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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