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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1例患者在我院治疗后,因正常的并发症大闹医院,要求赔偿。多次给主任发短信,内容涉及成胁性语言,并威胁“明知不是医疗纠纷,但医院要“付出代价”。请问短信内容是否可作为证据?
作者 张宁
出处 《中国社区医师》 2010年第28期27-27,共1页 Chinese Community Do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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