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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立宪”幻灭的四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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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末“立宪”,从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清廷下诏宣布“变法”到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清廷覆亡前夕这段历史时期里,清政府在迭经内讧、外侮之后所推行的一场以自救为根本目的的社会变革运动。这场变革运动的前期主要是从行政制度、经济、军事、教育、司法等方面着手,力图一改积贫积弱的困境。
作者 汪清源
出处 《文史春秋》 2010年第8期63-6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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