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习惯于把唯物主义辩证法表述为三大规律和若干对范畴。作者认为,这种表述远远不能反映马克思辩证法的本质特征——唯物主义辩证法就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不仅是它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比传统形而上学更高一个层次的哲学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西方近现代哲学的主要标志。其实,在我国哲学界把唯物主义辩证法与辩证唯物主义作同义的理解,早已是一种共识。问题在于对唯物辩证法如何作出恰当的诠释,本文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以期引起学术争鸣。
出处
《马克思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7期46-53,共8页
Studies on Marx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