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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南检察院“三个平台”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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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山东省莒南县涝坡镇晓峰的家中,年轻的晓峰和几名检察官正谈笑风生,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久别重逢。“我在镇上的一家花生食品厂做筛选工作,一个月工资1200元,工作不累……”这是莒南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侦查监督办案工作室的检察官们在走访走访帮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一幕。
作者 时庆莹
出处 《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0年第4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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