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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法院自觉接受监督促廉洁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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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山西省平遥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院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被晋中中院评为“两庭建设先进单位”,被县委、政府评为“文明和谐单位”,有5个庭室,22名干警29次先后获得省、市、县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
作者 张玲芳
出处 《中国审判》 2010年第8期41-41,共1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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