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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法院 山东首例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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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首例窃取、收买、非法提供国外信用卡信息资料案,近日经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8名被告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7月,石某(另案处理)从朋友处获得一美国网站的木马后门,遂联系熊某(已撤诉)窃取数据库内的信用卡信息。熊某在周某的帮助下,非法下载了信用卡信息资料10万余份,
作者 刘晓燕
出处 《中国审判》 2010年第8期46-46,共1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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