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君子人格"与"小人人格"是孔子提出的两类人品操行境界,作为道德行为标准,两者在理论上的划分是明确清晰的,但在现实践行的权衡与变通中,其界限就变得模糊含混起来。但孔子所标举的"君子人格"绝不是冰冷空洞的道德教条,而是将其化作具有道德价值意义的自觉变通的行为实践。他能在践行"君子人格"的实践过程中,于细微、深远之处洞察到危机与契机,并能看出这危机与契机相互变通、转化的时机和规律。
出处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78-81,共4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