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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须申报家庭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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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规定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内容包括“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和“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两大类,共14小类。
出处 《时事报告》 2010年第8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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