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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契约自由与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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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霍存福、刘晓林在《甘肃社会科学》2010年第2、3期撰文认为,契约本性是自由的,而平等是契约自由的前提和必然要求。中国古代契约充斥着大量的反映契约自由和平等的套语。自由的契约语言是“两和立契”,“和”反映了交易的自由性质。
出处 《新华文摘》 2010年第16期166-1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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