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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场”教学的探索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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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具有重要的审美功能,语文课程应关注学生情感的发展,让学生受到美的熏陶,培养自觉的审美意识和高尚的审美情趣,培养审美感知和审美创造的能力。”而要在语文教学中通过审美教育来促进学生的知、情、意全面发展,我们语文教育工作者就不能忽略语文课堂上“审美场”的存在。
出处 《语文月刊》 2010年第6期15-1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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