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我国商法学尚处于"教科书的商法书"时代,有关"商法特征"的界说颇具多样性,而且不少商法教科书及相关论著对商法特征的界定似有不准确,如"商法具有营利性"、"商法具有技术性"、"商法具有整体性"、"商法具有发展性"和"商法具有变动性"等。为此,基于这一时期中的著作与教科书更显重要,文章在对其所述"商法特征"进行了简要梳理的基础上,从商法目的、商法规范、理论认识的一般方法、与相近学科的比较分析、取本舍末和法律语言等角度,就商法特征的界定方法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78-81,共4页
Social Scient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