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手机已成为现代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作和生活用品。而手机短信凭借其便宜的资费和较强的互动性,被广大消费者所接受和认可。同时手机短信已经以一种新的证据形式进入诉讼程序。在司法实践中,涉及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案件不断出现。如何看待手机短信在证据法上的性质、证据能力、证明力以及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时如何举证、质证、认证,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时的证据规则如何?是证据理论和实务上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做了一些探讨,希望能够对丰富我国的民事证据理论和促进民事司法公正有所助益。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7期77-80,共4页
Social Scient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