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武汉市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划定了武汉市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其中各类管道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分别为:高压、次高压管道管壁两侧各6.5m内,中压管道管壁两侧各1.5m内,低压管道管壁两侧各1m内,庭院架空管道管壁两侧各0.5m内,阀门室(井)、凝水井(缸)、调压箱(柜)、计量箱(柜)外壁各1m内;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天然气门站、燃气调压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各类燃气场站的安全保护范围为场站安全警示线内的区域。
出处
《城市燃气》
2010年第8期46-46,共1页
Urban G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