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说到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的登记备份,我就想到了前些年在澳大利亚出现的电子文件管理模式。上个世纪末,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制订了《联邦政府电子文件保存政策》。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认为,保存电子文件的最好办法是将电子文件保存在与其产生时完全相同的技术环境下,只有在这样的技术环境下才能保证电子文件的可用性。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这种环境在档案馆中是不存在的,但却存在于产生这些文件联邦机关中。因此,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采用了分散保管电子文件的政策,即把电子文件保存在文件的产生机关,国家档案馆不对电子文件进行实体保存。只有一个机关不存在了或这个机关不具备保管电子文件的条件时,国家档案馆才对这些机关的电子文件进行接收。
出处
《浙江档案》
北大核心
2010年第7期I0005-I0009,共5页
Zhejiang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