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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夯实党组织之基 阳光下的稽查——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创建“阳光税线”服务品牌巡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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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已查户一年内不安排重复检查:纳税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通知时间内配合检查的,可申请调整时间:对非故意违规、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等.从轻或免予处罚……以往恼人的频频税务稽查现象从此彻底改观。同时,纳税人对于“因何被确定为稽查对象、存在哪些税收问题、处理处罚的依据是什么、如何对税务稽查人员的执法、服务和廉政进行监督”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心服口服,国税稽查和纳税人实现了和谐、平等,
机构地区 南京市国税局
出处 《金陵瞭望》 2010年第20期33-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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