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我国高职继续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总体概况、模式种类、存在问题的分析。作者认为,我国现有的高职继续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共同的本质特点是,都归属于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而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的弊端,最主要的就是,它恰恰容易偏离制定继续教育校企合作制度的初衷——有些培训内容脱离企业实际需要的继续教育。而有效的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构成,应该包括校企双方的认知、情感、有效的校企合作的法律和社会与政府的协调。
出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10年第8期90-91,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