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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八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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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玉屏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施行。 《玉屏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是贵州省首个县级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具有积极意义,开创了贵州省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先河,并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可供参考的范例。
出处 《人大论坛》 2010年第8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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