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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否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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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 2005年2月24日,王某、张女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农历2月8日举行订婚仪式。此前王某给付张女5000元彩礼,其中张女自购物花费1000元,为王某购物花费500元,余款为王某领取后又给付张女;
作者 潘海涛
出处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0年第8期34-34,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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