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目前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仍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体制。尽管2006年财政部以部门令形式公布了两令,明确了财政部门的管理原则,但由于还缺少相应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以及对各个环节具体的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并没有完全理顺,国有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低下、资产流失等问题仍然存在。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5期51-52,共2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