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公立中小学的"法人"地位一直是教育理论和实践工作者困惑的问题,仅从"自己的独立财产或者经费"这一点来衡量,公立中小学实际上处于非常模糊的法律地位。我国应当淡化公立中小学作为民事主体的色彩,将其去法人化,在立法上明确公立中小学与政府间的关系。
出处
《教育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8期30-34,共5页
Education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2008年一般项目“文化哲学视野下的教育管理学理论考察与构建”(08SJY01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