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Trips协议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属于私权,并设置了较高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标准,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国际冲突,包括知识产权和人权的冲突,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冲突等,而这些冲突的根源在于对知识产权"私权"垄断利益的追求和对知识产权公共目标的忽略。随着这些冲突的升级,Trips协议也有了新的发展,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我国知识产权"私权"保护要慎用"私权"界定,谨防知识产权垄断,并注重从法律和政策层面上平衡知识产权"私权"保护和公共目的的实现。
出处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0年第5期172-174,共3页
Theory and Practice of Contemporary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