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建涉台地方立法已经走过了30年的历程,积累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对福建涉台地方立法提出了新要求,本文试着对今后福建涉台地方立法的努力方向进行了一些探讨,提出今后福建涉台地方立法应适时启动闽台关系综合性立法,深化、完善经济领域方面的立法,充实、强化社会领域方面的立法,探索、创制文化领域方面的立法,落实、加强政治领域方面的立法,进一步加强闽台两地人员往来方面的立法。
出处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0年第4期57-61,共5页
Journal of Fujian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