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家庭暴力”的法律界定 被引量:2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与国外立法和国际公约相比较,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的界定存在一些缺陷。我国法律界定家庭暴力的原则性要求是:适应时代变迁,具有前瞻性;符合法律理性,具有科学性;注重法律移植的本土化,具有可行性。具体到界定家庭暴力的法律构成要件上,我们需要进一步明晰家庭暴力的主体范围、客体范围、行为形式和程度。
作者 王薇
出处 《兰州学刊》 CSSCI 2010年第8期109-112,共4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0

二级参考文献4

  • 1Kate Standley: Family Law, Macmillan Press Ltd., 1997, P. 71.
  • 2Bill Atkin: "Dealing with Family Violence: Family Law in New Zealand 1995" in ainhamed. The ternational Survey Of Family Law 1995, The Netherlands, PP. 386, 385. 387.
  • 3吴妙华.论对家庭暴力的界定与防范对策[A].马原主编.坚决制止和消除对妇女的暴力[C].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111—112.
  • 4徐安琪.中国女性的家庭地位和生活质量──来自实证研究的报告[J].妇女研究论丛,2000(3):29-30. 被引量:15

共引文献68

同被引文献4

引证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