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基层水利管理部门和村社组织三方的有效合作是农田水利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建国以来,四种用水方式的历史演变清晰地显示了农村基层组织在水利供求事务中的逐步退出,这种退出引发的合作断裂导致了村庄范围普遍性的水利困境。研究发现,由于没有牢固把握乡村水利的准公共性和准公益性的特征,使得水利体制改革造成水利供求当中组织合作的断裂。在税改后国家退出农村的背景下如何大力加强分散农民的组织与合作,从而使乡村水利有序运行,成为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
出处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0年第4期11-14,共4页
Journal of Zhoukou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