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就业时间应当分为标准时间就业、延期就业和提前就业三类。延期就业问题已经得到认可和关注,而提前就业问题的研究还处于萌芽、发展阶段。高校标准就业时间预期提前是切合当前学分制改革发展的必须,是符合特殊人才发展的必须,也是与实习、就业挂钩制度建立的必须。为应对高校标准就业时间预期提前,学校、学生工作者和学生三大主体都应当主动思考、积极行动,推动高校学生就业工作的发展。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14期61-62,共2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