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5月21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世界卫生组织192个成员一致通过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1]。2005年2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共卫生多边条约即《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正式生效。2007年7月,《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公约》第8条《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
出处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010年第4期72-74,共3页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and Preventiv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