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国家在2009年底和2010年初果断出台调控措施。继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国四条”后,2010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国十一条”措施,4月17日国务院又提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6月4日,住建部、央行、银监会发出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既认房又认贷。上述调控措施对于过热的房地产市场而言,不能不说是一剂降温的猛药。
出处
《城市》
2010年第8期47-4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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