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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搞好乡镇产地检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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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动物防疫法》的立法宗旨和具体要求,检疫工作必须从市场检疫向屠宰检疫、产地检疫转移,《动物防疫法》是展开检疫工作的法律依据,坚持“预防为主、以检促防、防检结合”的目的。
作者 史生寿
出处 《山东畜牧兽医》 2010年第8期67-67,共1页 Shandong Journal of Animal Science and Veterinary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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