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何为房中之乐,郑玄、朱熹、敖继公等各从某些或某一视角观照、界定,有益于对其全面把握。房中之乐有后、夫人与天子、诸侯之别,而周代用乐又等级森严,因此,随其出演的场合不同,参奏乐器亦应有所变化,不可执于一端。以《周南》、《召南》诸诗为主的房中之乐,在先秦上层社会流传甚广,促进了当时器乐合奏的普及和发展。其传承嬗变,主要是演奏内容和演奏形式的创新,进一步突显、张扬了周代房中之乐的娱乐性。另外,其对于乐府的产生和发展也有所促进。
出处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3期101-103,共3页
Journal of Liaoche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