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内关于“邪教”的定义不下百种,但始终没有一个被社会各方广泛认同的统一定义,造成“邪教”界定之难的因素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古今词汇演化过程中,同一概念内涵外延的变化导致理解和使用上的差异;二、中西方文明和语境不同,造成“邪教”概念理解上的较大分歧;三、邪教研究主体——研究者的学科背景、行业种类不同,研究客体——邪教组织的性质、类型、发展阶段、危害程度不同,均造成“邪教”的不同文字描述;四、理论学术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因工作特点和关注视角不同.形成对“邪教”概念的不同文字表述。由于邪教的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邪教”概念的非同一性注定作为一种常态现象而存在下去.
出处
《科学与无神论》
2010年第4期60-62,共3页
Science and Athe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