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食品安全在整体的执法上存在着缺陷,由于立法的原因导致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空缺、执法不力等现象,也有不少食品安全事故是由于失职或渎职等造成的,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便不足为怪了。究其原因,不外乎是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碍于情面和各方压力,办"人情案"以及部分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地方保护等错误作法等。解决执法问题需要整合现有的执法资源,重构执法体系。
出处
《教育教学论坛》
2010年第20期25-26,共2页
Education And Teaching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