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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进一步明确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制度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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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认监委继国家质检总局、财政部、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后,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要求:认证制度的名称为“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制度”,认证证书名称为:“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并公布了证书式样及认证标志。详细内容可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公文公告栏进行查询。
出处 《中国船检》 2010年第8期85-85,共1页 China Ship Sur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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